第1個判斷:
鄉村振興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的重點是為大多數仍然要依托農業的、占中國農民大多數的、相對弱勢的農民進行鄉村建設,鄉村振建設的重點是保持農村基本生產生活秩序,而不是要建設“強富美”的農村。
這一階段大體要到2035年結束,還要經歷三個五年計劃。
第2個判斷:
農村農業現代化是中國現代化的前提,中國現代化也是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前提。
在當前時期,中國現代化的重點和關鍵仍然是科技進步、產業升級,中國現代化的重點和重心在城市。
農村是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和蓄水池。
第3個判斷:
過于強調生產要素自由流動,鼓勵資本下鄉,只會加劇農業農村領域的競爭,排斥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農民,影響土地作為農民基本保障的功能。
限制資本下鄉尤其是限制城市人到農村購買農民宅基地建別墅,是對農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基本保障不可以市場化。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不是要破除對農民的保護。
限制城市資本下鄉的體制是一種保護型的城鄉二元體制。
第4個判斷:
當前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點不是建設美麗鄉村,也不可能讓所有農民從農村農業中致富。農民正在城市化,農民致富機會在城市。
第5個判斷:
政府扶持農業產業發展,會造成農業的過度競爭,既不可能讓農民致富,也無法解決農業弱勢的問題。
農業主要是保障糧食安全,老人農業具有合理性,農業產業化空間有限,不宜折騰過多。
國家支持種業發展則具有緊迫性。
第6個判斷:
當前農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土地細碎化,分散的地權和地塊難以容納現有農業生產力。農地制度需要創新,創新范例是國有農場的土地制度。
第7個判斷:
土地是生產資料,不是財產,勞動才能創造財富,土地制度要保護生產的權利,而不是占有的權利和不勞而獲的權利。
不勞而獲是腐朽的,增加財產性收入的提法有誤區。要扭轉土地財產化改革的方向。
第8個判斷:
當前中西部地區甚至東部沿海發達地區投入巨資建設美麗鄉村,浪費了大量寶貴惠農資源,形成了巨額地方債務,所建美麗鄉村示范點既無法示范,又不可持續。應當禁止政府投資建設美麗鄉村。
鄉村旅游、一二三產業融合的空間非常有限,美麗鄉村建設不可能變成持續的“美麗經濟”,目前存在巨大的鄉村旅游“泡沫”。
第9個判斷:
精準扶貧中出現了普遍而嚴重的形式主義,也造成了嚴重的人財物力浪費,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一定要吸取這個教訓。
第10個判斷:
農村反貧困的關鍵是建立相對完善的特困救助制度,通過社會保障這種更加制度化、常規化的辦法反貧困,遠好于運動式扶貧。
實踐中,鄉鎮民政辦一個民政干事可以很好地服務鄉鎮范圍幾百戶低保戶、五保戶。同樣一個鄉鎮,幾百戶貧困戶扶貧,卻需要投入數十倍的人財物力資源,且效果還遠遠不如前者。
第11個判斷:
一個貧困縣,有二十多支設計團隊同時對一百多個村莊進行改造設計,按景區標準打造,遠遠超越了當前中國農村發展的歷史階段,不應當作為正面典型宣傳。
靠政府投資的美麗鄉村,不可能變成產業,反倒是在美麗鄉村建設行動中,地方政府花大量資金來購買服務,催生出建設美麗鄉村的“產業”。
第12個判斷:
當前全國地方政府都指望通過騰退農民宅基地來獲得鄉村振興建設所需的巨額投入,這是完全不現實的,因為宅基地騰退并不創造財富。
土地放在那里不會自動生成財富。建設用地指標換錢,本質還是財政轉移支付,是土地財政的讓渡。通過拆農民房子來轉移財富,代價大到不可承受。
要堅決反對折騰農民宅基地。
第13個判斷:
農村建設要按農村標準,不能按城市標準。隨著城鎮化推進,大部分鄉村注定是走向相對衰敗。鄉村建設要定位于底線建設,目的是緩解現代化給鄉村帶來的陣痛,并通過適當建設鄉村來為可能出現的現代化風險做應對準備。
在城市缺少就業機會的中老年農民,只要與土地結合起來,他們就可以在村莊熟人社會中獲得意義、價值。若國家支持農村互助養老,農村就可能成為中國應對齡化的主要陣地。
為農民保留退路、將鄉村建設成為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陣地,是鄉村建設的一個可以重要著力的突破口。
第14個判斷:
集體經濟大體有兩種,一種是有物業靠收租,一種是經營產業?,F在集體經濟發達村莊絕大部分屬于第一種。成功經營實體經濟的村莊少之又少。
農村稅費改革前的村級負債,相當比例是之前村莊從事實體經營失敗造成的。
今天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第一類靠收租的,沒法推廣。村莊發展實體經營要量力而行,不能強推,更不宜硬下指標。
第15個判斷:
鄉村振興不要搞透支,地方發展要防止過度融資搞沒有效益也不可能持續發展的鄉村建設。
不要過度強調金融服務農民,現有金融可達性和普惠性已經夠了,不要再讓農民家庭超前消費。在社會保障水平不高的情況下,增加農民家庭債務是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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