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榆林市定邊縣王灘子村的6267畝土地從草地變為高標準農田,至今超過7年。今年春耕期間,有村民向人民網《人民直擊》反映這塊地一直處于撂荒狀態。
此地位于陜西省西北部、榆林市最西端,北鄰內蒙古自治區鄂托克前旗城川鎮。當地素有“春季風沙夏季旱、秋雨連綿冬季寒”之稱。
2012年3月,陜西省土地工程建設集團出資8000余萬元對這塊土地進行開發改造,于同年12月完工。該項目當時被稱為定邊縣“最大規模的土地開發項目”,背景是實現耕地占補平衡。
此后,這塊“高標準農田”歷經試種、承包、撂荒、整改,至今仍未能體現經濟價值。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一名工作人員對此評價,涉事土地“越來越難改造”,現在是“低級別耕地”。
撂荒7年的“高標準農田”。人民網記者 楊喬攝
6000余畝耕地撂荒7年
老支書邵海斌等村民的“議事廳”是王灘子村委會西側的一間平房。20平左右的房間內擺著4張老舊的麻將桌和1個煤爐。
4月15日,“議事廳”內煙霧彌漫,十余位村民商量怎么應對“整改依舊不能耕種”的局面。
邵海斌介紹,王灘子村北靠內蒙古自治區城川鎮沙地,西鄰營盤梁村,是堆子梁鎮的低洼地帶。村子現有耕地1萬多畝,共有村民1000多人,以種植玉米、馬鈴薯為主要經濟來源。
2012年3月,原定邊縣國土局(現為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將王灘子村和營盤梁村共計1萬多畝的草地進行開發整治,榆林市國土資源局(現為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同意實施。陜西省地產開發服務總公司(現為陜西省土地工程建設集團,簡稱“陜西地建集團”)負責施工建設成高標準農田,同年11月竣工。
陜西地建集團官網對該工程有部分信息公開:項目新增耕地667.4116公頃(10011.174畝),采取“改排為蓄、水地共處、生態和諧”的鹽堿地治理模式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從根本上改善了當地農業生產條件,實現了“田、水、林、路、村”的綜合治理。
開工儀式在2012年春耕的一天舉行。“議事廳”里有村民回憶當天的情形,“省市縣都來人參加了,就在地里放鞭炮,掛彩旗,熱鬧得很。”有村民補充說,“加上地建集團的和村民,估計有三四百人在現場,縣領導講話說是一項民生工程,能促進全縣的經濟收入。”
邵海斌提供的一張項目信息公示照片印證了這項“民生工程”的說法,“總投資8573.44萬元”“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從根本上改善了當地農業生產條件”。當年定邊縣面積最大的土地整治項目就這樣從王灘子村的這塊低洼草地開始。
試種3年后,2016年7月,陜西地建集團將項目涉及的王灘子村6267畝土地移交給村委會進行管護,村民們開始盼望這塊新增的高標準農田能立即帶來收入。兩個月后,王灘子村委會組織土地整體流轉經營權招標,劉懷忠從9個投標人中勝出,獲得土地經營權。村委會、劉懷忠和堆子梁鎮政府三方在“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上簽字蓋章。
劉懷忠回憶,2017年4月16日,正值當地春耕季節,他帶人前往地里對澆灌設備進行試用,發現大部分輸水管道破裂、30多個檢查機井被水淹沒。
劉懷忠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試用設備當天記載“土地交付驗收出現問題”的證明。他稱,當日雇人在現場拿出工程平面圖,對出現的問題逐一標記,包括南北主管線一條無水,耕地表面多處被洪水沖壞,閥門、井蓋多處損壞無法使用等。這份證明加蓋了村委會公章。
2018年,劉懷忠和邵海斌等村民代表開始向鎮、縣、市等相關政府部門逐級舉報,要求整改土地。
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一份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記錄了第一次舉報后的結果:定邊縣國土開發整理中心召集項目實施方、縣水利專家和王灘子村委會共同溝通協商提升方案。陜西地建集團于2018年11月對項目區管道、電力、道路、機井、泵站進行維修提升。另一份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則注明了此次項目整改完成的時間為2019年5月。
劉懷忠稱,此次完工后,他又一次試水,發現部分設備仍處于損壞狀態,無法使用。他向記者出示了現場照片,并有村委會蓋章證明第二次試用失敗。
一場認定工程質量和撂荒責任的拉鋸戰,在承包人、村委會、施工方和當地自然資源部門之間展開。
土地移交時設備狀態存爭議
劉懷忠繳納土地承包定金后,沒有向王灘子村委會支付這7年來的承包費用。他給出的理由是,“村里沒有按照合同給我正常交付土地和完好的澆灌設施。”
邵海斌曾在2016年至2017年期間擔任村支部書記,他不否認劉懷忠的理由,認為對方“說得在理”。
“工程完工后我們不知道有沒有驗收,當時村里沒人參與驗收。”時任村主任楊和山擠進人群,坐在椅子上蹺著腿,揮手示意“議事廳”里的村民安靜下來,“我來說,這個我很清楚。”
邵海斌和楊和山均表示,2012年底,項目完工后,陜西地建集團試種了3年農作物,但未全部種滿。“有的地都長不出苗。”邵海斌說。
此后,當地進行了項目移交。“說是移交,沒見到驗收報告,最后是簽訂了一個后期管護協議和一份固定資產移交表。”楊和山等人拿出上述兩份蓋章的材料向記者解釋,“說是除了質量問題外,如果使用不當,就讓村委會承擔責任。”
定邊縣國土開發整理中心作為項目的移交方,王灘子村委會為接交方。這份“定邊縣堆子梁鎮王灘子村土地開發項目后期管護協議”約定,王灘子村委會不得粗放經營和疏于管護;對農田水利設施的管護責任落實到承包戶;保證耕地不撂荒。
附件“固定資產移交表”中詳細列出了耕地面積、機井數量、輸水管道長度、管理房數量、變壓器數量等23項明細。作為監交方的堆子梁鎮政府和施工方陜西地建集團相關負責人簽字蓋章,落款時間為2016年7月3日,邵海斌在協議書上簽字確認。
“管護協議和移交表格只能證明他們移交了土地和設施給我們。”邵海斌回想起來很是后悔,稱當時沒有檢查設備,“第二年試水的時候才知道設備不能用。”
陜西地建集團西北分公司定邊土地整治工程項目部經理王波負責該項目。“所有的(項目區耕地)都種了,主要是玉米。”關于試種情況,他給出了不同的說法,稱試種時使用了水利設施,“都是完好的。”王波表示未給過村委驗收報告,但稱村委會和村民代表均參與了現場驗收。“這個項目是經過市國土部門驗收合格的,是有驗收報告的。”
4月18日下午,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開發整理中心代主任鐘國俊向記者描述大致經過。“我們局里申報了這個項目通過后,市局批復了設計方案,地建集團組織施工,其他的我們局里就不參與了。”鐘國俊解釋驗收工程移交前的驗收流程,“我們參與了,報告是市局出具的,當時的結果是可以通過驗收,設施是完好的,土地是改良好的,驗收時需要村委會的簽字。”
“能不能把驗收報告拿出來?”記者問。
“地建集團把所有材料都提走了,我們這里沒有。”鐘國俊稱。
記者在當地采訪期間,多次聯系定邊縣、榆林市兩級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陜西地建集團西北分公司以及定邊項目部相關負責人,欲求證驗收報告一事,四方均未提供。
整改不到位還是管護不到位
兩次試用設備失敗后,劉懷忠認為工程質量存在問題,便找到主管堆子梁鎮土地事宜的黨委副書記蘇瑞,要求對方與施工方協商把項目區的澆灌設施整改合格,將鹽堿地改良達到耕種標準。
劉懷忠提供了與蘇瑞在2021年12月至2013年3月的21段通話錄音。根據錄音內容,劉曾多次請求蘇協調解決土地問題,并要求蘇協商陜西地建集團再次整改。蘇在電話里稱“會按程序來”,并稱施工方的整改標準和劉以及村民們的要求不一致。
4月17日和20日,記者兩次前往堆子梁鎮政府找到蘇瑞,想當面了解涉事高標準農田的整改情況。蘇瑞表示“正在整改中”,不接受采訪。
“施工隊在地里覆的沙子太淺,最厚的才15公分,根本壓不住地里的鹽堿。”劉懷忠稱,“項目區北側是沙地,需要覆土,南側是鹽堿地需要覆沙,都覆蓋得太淺,沒辦法耕種。”
一位有30年種地經驗的村民曾向施工方建議,“地里鹽堿嚴重,至少要30公分厚的沙子才行。”王波則認為,項目嚴格按照施工標準對設施進行維修、對土壤進行改良,“是經過專家研究討論制定的。”第一次整改完成后,承包人沒有及時使用和維護,導致設備再次損壞,土地鹽堿化。
劉懷忠反駁王波的答復,認為整改完成后,并沒有出具驗收合格的報告,并且當時已是冬天,無法耕種,只能等第二年春耕時才能下地,最后亦發現設施損壞,土地無法正常耕種。
項目地以北的一個澆灌機井。人民網記者 游天燚攝
2019年12月16日,王灘子村委會委托劉懷忠向有關部門反映相關問題。至此,劉懷忠開始奔走于鎮、縣政府之間。
2021年7月6日,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回復,否認“豆腐渣工程”“偷工減料”“一直沒有整改到位”的質疑,并稱“所有工程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并通過國土部門組織的驗收,各項工程質量合格”。
此后,劉懷忠等人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2022年4月26日和12月12日,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兩次答復,“不存在工程質量問題”“是承包方管護不到位”。
陜西地建集團西北分公司經理胡延濤對此表示,每次整改項目后都被劉懷忠等人舉報。“他們一過去鬧,各個相關部門都要介入,影響施工進度。”
項目施工負責人王波有類似說法,“是他們不同意我們的整改方案,找了一幫人惡意舉報。”
也有村民質疑劉懷忠承包土地后對設施“不管不顧”。從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到第一次試水,相隔8個月,劉懷忠承認,在此期間,其未對設備進行管護。
第二次整改逾期
雙方的矛盾到底因何而起?
王波稱,和村委會簽訂管護協議后,一次性移交給村里,后續土地的經營管理都由村里負責,鎮政府和縣國土局進行監管。
多位村民向記者介紹,項目交給村里后,村里擱置了兩個月,目的是尋找承包商一次性將土地承包出去,其間沒有檢驗過設備的好壞。邵海斌稱,“簽管護協議的時候是新設備,沒使用過。”
施工方陜西地建集團進行過兩次整改。其中,第二次整改從2021年7月開始。
王波告訴記者,此次整改相當于重新設計和施工,“原來的管道已經被人破壞了,沒法用了,再維修還不如重新鋪管道。”
劉懷忠等人提供的資料記錄了部分整改情況,整改內容包括“開挖調蓄池和修筑堤壩”“鹽堿地較重地塊覆沙,解決土壤鹽漬問題”等。
村民們認為施工方的整改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對此,王波反駁,稱每次整改時都會遇到村民們搶種,工程隊無法進場施工。“村民搶種土地時把設施弄壞了。”
搶種一事在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三份“信訪答復意見書”有所描述,“耕地權屬糾紛未解決”“大量機井和耕地被個人占用”“土地流轉合同糾紛問題未解決”“管護問題未明確”。
村民們向記者表示,因為常年撂荒,一部分村民看著可惜,就占用項目地以北的小部分土地進行改良耕種,同時占用部分水井。
對于上述村民質疑,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相關事件正在調查當中”。
撂荒后的部分地塊已現鹽堿。人民網記者 楊喬攝
記者獲取一份2022年4月2日堆子梁鎮政府會議紀要,鐘國俊和蘇瑞等人參與會議,要求陜西地建集團在當年6月份之前對涉事項目進行整修完工并驗收。
上述整改未如期完成。同年12月,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文要求陜西地建集團西北分公司加大工作力度和進度,確保所有工程在2023年春耕前全面完成。
4月18日,鐘國俊在其辦公室內表示事情屬實。他向記者介紹,雖然無法提供驗收報告,但是該項目已經完工,“所有的地都翻了,都覆沙了。”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開發整理中心另一工作人員亦表示,“現在已經看不到地里的鹽堿了,能耕種了。”
而劉懷忠認為土地仍未達到耕種標準,“沒有全部覆沙、翻土。”
鐘國俊、王波、胡延濤均認為,土地被撂荒是“承包人自己不種植造成的”。
縣自然資源局一名知情人孫華認為,即便土地整治效果不好,劉懷忠也應該在地里種植上農作物,一方面是防止耕地撂荒,另一方面是繼續改良土壤。
劉懷忠于3月底收到了王灘子村委會的民事起訴狀,對方要求解除土地流轉合同,理由是“被告(劉懷忠)至今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利用土地,致使土地撂荒”。劉懷忠稱也希望通過法律渠道解決此事。
部分工程存在設計缺陷
耕地撂荒背后,部分工程存在設計缺陷。
鐘國俊毫不避諱地說,當時設計方未考慮到項目的地理位置,2017年的一次水災后,項目區土地被淹,設施損壞,土地鹽堿化再次加重。
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微信公眾號2018年8月的一則消息顯示,定邊縣國土局、縣水利局、王灘子村委及陜西地建集團定邊項目部等部門共同深入王灘子土地開發項目區,實地了解調查項目區水利設施存在問題,并召開專題研判會議,認為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包括“部分工程存在設計缺陷”。
“這塊地是定邊縣海拔最低的位置,這是當時他們在設計上沒有考慮到的問題,現在不管他們承不承認,事實就在那兒擺著。”孫華對照著記者手機里的現場圖片分析,“雖然開發排堿渠是對的,但是沒有起到太大作用。四周都比這個地方要高,水排不出去,如果排走了,效果就很好了。”
“村民舉報時也指出過設計存在缺陷。”孫華做過實地調查后發現,設計方沒有考慮實際情況。“但是施工方還是按照設計方案來,也就造成了后面的一堆麻煩”,“說是高標準農田,其實是低級別的耕地”。
堵塞的排堿渠。人民網記者 游天燚攝
記者了解到,這項在當時聲勢浩大的土地整治項目的背景是,當地要完成占補平衡指標。
2012年6月4日,定邊電視臺以《定邊縣堆子梁鎮土地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為名,報道了涉事項目概況,提到將鹽堿地變為良田,實現耕地占補平衡。
孫華稱,定邊縣的耕地保有量是陜西省內最大的,“我們承擔了全省很重的占補平衡指標任務。”
據其介紹,當初陜西地建集團看中王灘子村這塊地,而后向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由定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申請立項,以此完成占補平衡指標。“土地整治的錢全部是地建集團出的。”
定邊縣委一名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涉事項目涉及沙地和鹽堿地的土壤改良,難度巨大。“如果工程完工后,不及時種植,第二年的鹽堿會持續增加,會越來越難改造。”他介紹陜西地建集團試種的目的,“工程完工后,通過種植來改良土壤。”
孫華認同上述觀點。“鹽堿地治理后的前3年基本沒有收成。只有種上,土地才能變好。如果不種植,這個鹽堿就會往上反堿,反倒是一年比一年嚴重,整治就沒有意義。”
今年2月16日,定邊縣政府辦公室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堆子梁鎮發布工作提醒函,要求雙方一次性解決好項目區存在的問題,保證春耕任務按期完成。4月20日,王波也向記者表示,待幾天后的雨季一過,就會開始種地,“(今年)這個地一定要種下來。”
4月13日至21日,記者走訪發現,項目地呈方田依次排列,每個方田之間由排堿渠和道路相隔,從地下析出的白色鹽堿結晶從堵塞的水渠邊一點點延伸至地里。6月初,村里傳來消息,陜西地建集團已陸續在地里種下了打瓜、玉米、南瓜等。“(全部)種完后開始驗收。”王波說。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孫華為化名)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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